根据《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省委人才办《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》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为做好产业导师选聘工作,更好促进“政产学研用”深度融合,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及教学科研实际,面向社会选聘产业导师10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标准条件
产业导师是指从省内外知名企业选聘企业高管、技术专家到高校兼任学生指导老师。申报人应具备如下条件: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遵纪守法、德才兼备、群众公认、有合作精神;身心健康,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,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。
(二)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(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)或相关学科(专业)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(三)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。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。
(四)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,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。
(五)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、职称、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。
二、岗位需求
产业导师岗位需求及相关要求详见《楚雄师范学院2024年云南省产业导师需求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报名。申报人(每位人才限申请1所高校)请填写《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》(附件2)于2024年5月13日17:00前发送至邮箱liuyanhong@cxtc.edu.cn。
申报人员在填报申报材料时,需做到客观、真实、完整,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,将取消申报资格。
(二)考察了解。学校对照产业导师标准条件,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把关,适时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考察,全面了解申报人的政治素质、德才表现、科研创新及专业能力、岗位匹配等情况。
(三)遴选申报。学校组织符合条件、契合学校发展的意向人选,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,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。
(四)评审推荐。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,及时向省委人才办报送产业导师推荐人选。
四、联系方式
(一)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:刘延红,3122673(6267)。
(二)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(人事处):包崇文,0871—6514307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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